本报讯 (记者冯聪聪)8月1日,陕西省印发的《关于开展陕西省千村万户“光伏+”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提出,全省每个乡镇确定1个行政村,选择光伏或光暖项目建设模式,每个村建设容量约2兆瓦,进行整村光伏(光暖)项目示范。到今年年底,全省建成约1000个共200万千瓦左右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光暖示范项目。
《通知》明确,示范项目按照政府统筹、企业提供资金、银行贷款、机构担保、农户受益、村级分红的模式运作。由村集体成立村新能源项目公司,鼓励县级政府筹集资金作为10%资本金,项目实施公司提供10%资本金,银行、担保机构提供贷款和担保,农户、村集体自行选择光伏或光暖建设模式,电网企业要全力配合,积极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,确保项目应并尽并。
在示范项目选取条件上,《通知》提出,要选择村民和村集体积极性高,光照资源丰富、屋顶资源集中的村,同时还要对电网现状进行评估,优先选择电网现状坚强,接入消纳条件好,改造周期短的村进行项目示范建设,优先选择千万工程示范村实施建设。
《通知》强调,不得以开展示范为由暂停、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、电网接入等工作。在核验村新能源公司和农户签订的合作协议中,农户收益不少于80%的条件下,按照户用自然人备案和并网接入。
来源:中国电力报